有提前两个月与住户商量,因为儿子要结婚,所以说叫住户搬走,这种特殊情况,需要付违约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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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25 10:10:05 回答
针对您的情况,是否需要付违约金还需参考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。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,则按照合同条款处理。若无明确约定,建议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,争取达成一致意见。房东若在合同未到期时擅自再出租房屋,可能构成违约行为,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