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报案后,若警方要求您提供更多证据以支持诈骗指控,您应首先回顾交易过程,尽可能详细地回忆和记录与骗子的交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及交易细节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条,证据包括物证、书证、证人证言等。您可以收集现场监控录像(如适用)、交易凭证(如收据)、与骗子的通话记录或短信记录等作为物证和书证。同时,若交易时有其他人在场,他们的证言也是有力的证据。尽量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并按照警方的要求提交。